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8日发布公告,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的部分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取消。
同时,上述企业中具有公益性、安全保障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免税政策保留。政策设过渡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
该优惠已实施近40年,政策调整旨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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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调整
原文来源:中华网-生活滚动
原文链接:https://life.china.com/2026-07/28/content_609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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